衡水银行集中作业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衡水银行集中作业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SYH-HXYWZ-01-20250908-0038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数量:1家
(五)工期要求:2026年10月份具备投产条件
(六)项目内容:
建设集中作业系统,可实现“前台分散受理、后台集中处理、流程统一管控、渠道高效协同”的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运营格局,增强运营管理对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满足我行运营效率提升、成本降低以及风险可控的业务需求,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新体系。
通过搭建集中作业平台,综合利用信息采集、管理平台和工作流技术实现业务操作的集中化处理,达到业务操作的集中化、专业化、流程化,进而使业务处理更加标准、规范;同时前端与后端作业相互分离,避免道德和操作风险,更有效地控制运营风险,降低运营总体操作成本。业务并行处理和自动处理,会更好地提高运营效率、挖掘运营潜力、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为网点从操作型向营销型转变提供有力的支持。
(具体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在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三)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体系认证证书、CMMI 3级(含)以上认证证书;
(五)投标人自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一个与本项目类似的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集中作业系统建设项目案例(系统的升级改造或维保服务或专家服务或咨询类案例不予认可);
(六)投标人需提供适配集中作业系统信创软硬件的支持证明文件;
(七)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引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八)投标人在以往的服务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因任何不良行为或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九)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021年至今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出行贿犯罪记录信息;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十一)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括以下情况:
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招标人高级管理人员及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十三)《衡水银行425工程中期建设专家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人及其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十四)被列入本行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信息公示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4日;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4日17:00,公示期间可以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投标人报名;
(三)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标人将报名资料邮寄或现场报送至招标人地址。
四、提交报名资料
(一)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表1)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表2)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首页、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或盖章页);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2024年8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六)投标人需提供适配集中作业系统信创软硬件的支持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第三方适配验证报告,或采用全栈信创软硬件的同业案例说明。
(七)自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一个与本项目类似的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集中作业系统建设项目案例(系统的升级改造或维保服务或专家服务或咨询类案例不予认可)。
案例须提供:
(1)业绩合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内容须包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付款情况、双方签章页等内容,项目案例须为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若合同发生补充协议或合同变更的一并提供。同一家银行多个案例按单个计算。
(2)网站公示中标或成交结果网址和截图,未进行网站公示的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情况提供发票复印件。
(八)提供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
1.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
2.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3.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至今(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罪的查询详细页面列出行贿犯罪记录信息(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九)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表(附表3)
(十)承诺书(附表4)。
(十一)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电子邮箱)。
注:上述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编制目录、页码,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于2025年8月24日17:00前邮寄至招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对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招标人将其列入本行黑名并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一)发放时间: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4日;
(二)发放方式:向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发放加盖招标人公章的PDF格式文件和WORD版文件各一份,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预留邮箱,内容以PDF格式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5年9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永兴西路2168号鑫怡佳苑(北区) 29幢衡水银行办公楼;
(三)递交方式:开标现场提交。
请确保在此日期时间前送达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依法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一)开标时间:2025年9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永兴西路2168号鑫怡佳苑(北区) 29幢衡水银行办公楼;
(三)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八、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衡水银行官网、金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318-5236908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永兴西路2168号鑫怡佳苑(北区) 29幢衡水银行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