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卡用卡指南

   ● 我行自动存取款机只接收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一次最多存入200张钞票,次数不限。存款时,须将人民币横向平整放入存款机,残损人民币不要放入存款机,以免造成吞钞。 

  ● 我行自动取款机一次最多可取3000元人民币,每天累计取款不超过20000元。 

  ● 自助设备送出钞票30秒内未取走的会被回收。设备吐出卡30秒内,没有取走会被吞卡。若钞票或银行卡不慎被吞,,请保管好客户凭条,暂时不要走开,及时拨打我行客服电话96368或机具所属网点电话。 

  ● 持卡人在吞卡后次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ATM吞卡凭条到ATM机管辖机构办理领卡手续,核验密码后填写“银行卡吞没卡返还登记簿”即可领卡。被吞卡片我行保管时限为本行卡7天,他行卡3天(从吞卡次日算起),逾期未领的,自动柜员机所属银行有权按规定程序处理。 

  ● 操作ATM机时发生插卡没反应、未吐钞、未吐卡等非正常交易时请立即与支行联系,让工作人员帮助解决。如果在非营业时间,请不要立刻离开,等待几分钟,确认ATM回到待机画面,确实未吐钞、未吐卡再拨打我行客服电话(0318)96368,留下卡号与联系方式和ATM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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