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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银行2024年一般关联交易合并披露报告(4季度)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衡水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衡水银行(下称本行)2024年四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存款类一般关联交易

  2024年四季度本行发生存款类一般关联交易三笔,合计金额11500万元。

  (二)服务类一般关联交易

  2024年四季度本行与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公司签订商品供货合同,合同金额568.59万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衡水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定代表人:张为众;注册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胜利西路1896号1层117房间;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衡水银行15.99%股份、同时持有衡水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93.33%股份。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衡水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认定衡水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二)衡水恒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供热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热力产品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许可的,应取得相应审批方可经营;法定代表人:薛志强;注册地址:衡水市永兴西路850号;注册资本:10512.89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同时持有衡水恒通热力有限公司56.77%股份;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衡水银行股份15.99%。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衡水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认定衡水恒通热力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三)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食品生产,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日用百货销售,珠宝首饰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柜台、摊位出租,粮油仓储服务等。法定代表人:侯书民,注册地址:衡水市胜利西路489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关联关系:衡水吉美超市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侯书民(实际控制人),侯书民与本行董事侯荣芳为姐弟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衡水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认定衡水吉美超市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三、交易概述

  (一)四季度办理存款类一般关联交易三笔。

  1、2024年10月18日,衡水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衡水银行尚城支行办理定期存款1500万元,利率为2.5%,期限六个月。该存款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0.17%。

  2、2024年12月6日,衡水恒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在衡水银行富衡支行办理定期存款5000万元,利率1.8%,期限十二个月。该存款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0.56%。

  3、2024年12月6日,衡水恒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在衡水银行富衡支行办理定期存款5000万元,利率1.8%,期限十二个月。该存款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0.56%。

  定价政策:该关联方存款执行利率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参照同行业对以上关联方同类业务所执行利率为参考依据,并根据《衡水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工作规则》、《衡水银行利率管理办法》及《衡水银行公司业务利率定价指引》有关规定,经行办会审议或主管行长审批,确定具体执行利率。

  (二)四季度办理服务类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衡水银行为持续保持各支行客户黏性、抢占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经本行集中采购办公室公开招标对营销物资进行了采购。2024年四季度本行下辖各支行与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公司签订商品供货合同,合同金额568.59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0.06%。

  定价政策:以上商品采购事项,经本行集中采购办公室公开招标,在不高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商品价格的条件下签订商品供货合同。

  衡水银行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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