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银行企业银行账户开户服务公开事项
服务标准:
我行竭诚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提供便捷、安全的企业银行账户开户服务。
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我行将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开户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以及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受理渠道:
企业可以直接临柜办理或电话至网点预约办理。
开户时需提供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企业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等还需要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编号或开户许可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还需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4.企业公章及预留印章(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负责人章);
5.按照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资费标准:
我行暂免收开户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办理时限
在审核开户资料完整合规,尽职调查无可疑无异常的情况下,我行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账户开立手续,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如果核实过程中存在疑问,则需要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以便充分了解企业的情况。
咨询投诉电话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各网点或客服热线0318-96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