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银行营业时间调整公告
尊敬的客户:
按照河北省银行业协会《河北省银行业营业网点统一对外营业时间公约》(冀银协发【2016】64号)对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统一规定,我行将于2017年1月27日起调整对外营业时间,具体调整如下:
一、各营业网点正常工作日对外营业时间为:9:00-17:00。
二、公休日及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对外营业时间为:9:30至16:30,仅办理个人业务。
三、2017年春节假期营业时间:除夕至初二休息;初三至初六对外营业,时间为:10:00至15:00,仅办理个人业务。
我们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衷心感谢您对衡水银行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冀公网安备 13110202001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