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报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衡水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衡水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衡水银行(下称本行)关联自然人共699人,关联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共121户。
二、关联交易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末,本行全部关联方用信余额56241.20万元(表内56101.20万元、表外140.00万元)。全部关联方用信占资本净额的9.21%;最大单一关联法人所在集团用信余额36850.03万元,占资本净额的6.03%;最大单一关联法人用信余额26000.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4.26%,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以上授信类关联交易遵照市场公允价格,交易价格均不优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业务定价执行标准。
(二)存款类一般关联交易
1、截至2025年末,本行关联方存量定期存款202笔,金额15379.75万元。
2、截至2025年末,本行关联方对公结算账户中存量协定存款及保证金存款24715.25万元。
以上存款均不是本行同类业务最高执行利率,交易价格均不优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业务定价执行标准。
(三)服务类一般关联交易
2025年,本行与关联方签订商品供货合同76份,金额975.61万元。
以上商品采购事项,全部经本行集中采购办公室公开招标和相关机构询价,在不高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商品价格的条件下签订商品供货合同。
三、以上关联交易对本行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行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本行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本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定价公允、公平的市场原则,定价及执行均不优于非关联方在本行执行标准,不存在损害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衡水银行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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