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银行机房供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银行机房供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水银行机房供电设备采购项目。
2.2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招标内容:机房供电设备采购。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供货时间: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在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力、人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3.4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3-2025年度)或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原厂商(以下简称“原厂商”)或原厂商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原厂商,应提供自行书面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6投标人自202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3个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案例证明材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付款情况、双方签章页等内容,若合同发生补充协议或合同变更的一并提供;合同约定的首付款发票复印件,无发票的提供网站公示中标或成交结果网址和截图。项目案例须为供应商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同一用户多个案例按单个计算);
3.7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引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3被列入本行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投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时3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银行官网、金采网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8.1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2潜在投标人应支付相应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300元,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永兴西路2168号鑫怡佳苑(北区) 29幢衡水银行办公楼
联系人:黎东昊 联系电话:0318-52369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
联系人:卢玲菊、韩杨 联系电话:0311-83055039-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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