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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银行关于供应商入库的公告

根据《衡水银行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并经专家小组综合评审,拟同意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单位)加入衡水银行供应商库。现将入库供应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入库企业有效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行在上述入库企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发现其资质、专业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等存在严重问题,我行将随时取消其资格。

特此通知。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附件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