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银行2021年度聘用律师事务所(衡水地区) 邀请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衡水银行2021年度聘用律师事务所,招标人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银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具有此次项目资质及服务能力的公司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衡水银行2021年度聘用律师事务所
招标编号:HSYH-FLHGB-02-20210906-0045
招标人式:邀请招标
招标说明:招标人为衡水银行,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投标人,经过评标最终选择衡水地区2家律所成为我行的案件代理律所。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邀请要求提供资质报名材料,预审通过后招标人发放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衡水地区不足6家时,由招标人重新组织律所的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2、项目简介
为提高我行法律服务水平,加强不良贷款处置能力,我行拟进行2021年度案件代理律所招标。
评标结束后,我行与中标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期限一年,我行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以及在每年度对中标人进行的供应商测评合格的情况下,在合同有效期截止时,由我行决定可续签一年。
中标人依据我行委托,代理委托人及其分支机构开展诉讼及仲裁工作。我行将根据三家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分配案件。
投标人对上述服务事项有任何偏离,投标无效。
我行在第一年服务期满后会对全部律所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立案率、胜诉率、执行率及其他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服务事项,我行经评估或有证据证明中标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不符合我行要求,有权单方提前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解除合同通知自正式文件送达中标人或邮件送达中标人提供的邮箱地址即生效。
3、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有专门的银行业或金融服务团队及合伙人,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有效果、重大复杂的银行业或金融法律事务,业绩突出;
3.1.2有专门的不良资产清收团队,熟悉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中涉及的各类法律问题,能够为不良资产处置提出专业化建议;
3.1.3律师事务所与桃城区人民法院和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有良好的关系,可协助我行与法院进行沟通,解决相关法律难题;
3.1.4管理规范,内部设立了严格的利益冲突检索与排除机制;
3.1.5无不良记录,综合实力较强,业界评价良好。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无效。
4、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
4.1营业执照(要求为三证合一新版复印件盖章)、律所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经办人被授权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上述材料请于2021年8月16日17 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hsyhflhgb@163.com邮箱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公司进行评审,并电话通知各公司是否通过评审具备投标资格,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放要求:符合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5.2发放时间:2021年8月16日
5.3发放方式:电邮发送。包括PDF版一份,Word版一份,如二者不一致内容以PDF版为准。
6、招标文件的公示
6.1公示时间:2021年8月10日8:30(北京时间)—2021年8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5日17:00前(北京时间),请确保在此日期前邮寄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依法拒收。
7.2 请在2021年9月5日17:00前(北京时间),将参加开标的法人或被授权人钉钉号发送至电子邮件:hsyhflhgb@163.com。
8、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收件人:李晨聪-0045
收件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中路广场胡同9号(衡水银行)
联系电话:0318-5223016
9、开标时间、方式
9.1开标时间:2021年9月6日09:00(北京时间)
9.2开标方式:因疫情防控期间,本次开标采用钉钉线上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请参见开标的供应商法人或被授权代表提前下载钉钉软件,开标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携带身份证参加视频会议。
10、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衡水银行-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银行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东路广场胡同9号(衡水银行)
邮 编:053000
联 系 人:李国庆
电 话:0318-5225357
电子邮件:hsyhflh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