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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衡水银行新核心群需求咨询项目

2.招标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业务咨询应以招标人业务规划和发展战略为指导,协助新核心项目群招标选型,参与需求细化,并提供项目群实施落地专家管理服务,保证项目成功上线。具体包括:

实现对招标人现状分析及总体需求框架制定;

完成详细业务需求与实施对接;

可提供业务需求落地实施专家服务;

进行需求全生命周期管理;

满足相关成果交付物交付要求,及完全知识成果转移招标人。

(具体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力和专业服务能力。

2.投标人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且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27001信息安全质量体系认证。

4.可提供近5年(2019年以来)完整实施过的城商行核心业务系统群内系统业务需求相关咨询项目实施案例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5.在以往的服务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因任何不良行为或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多年从事本行业经验的专业公司,信誉可靠、实力雄厚。

9.投标人应具有稳定、专业的实施团队和服务团队,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客户评价和市场评价,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款项的良好记录。

10.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和服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服务资格、服务能力、财力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可靠性和经验。

11.投标人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或与假报、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投标人成交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

1.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9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17:00,公示期间可以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3.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硕磊

联系电话:18630589137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

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盖章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盖章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盖章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质量体系认证。

4)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6)近5年完整实施城商行核心业务系统群内系统业务需求相关咨询项目实施案例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7)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为准),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8)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委托招标项目的能力,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招标人采购部门、需求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嫡亲关系,以上三项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近三年(2020至2022年年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首页、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签章页,其中2022年度如无法出具审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上述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电子版于2023年

3月9日17:00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投标人资格,招标人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方式及时间:

1.发放方式:PDF格式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内容以PDF格式文件为准。

2.发放时间:2023年3月13日(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采用邮寄方式

2.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7:00(北京时间)

3.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收件人:范宇晨

收件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中路广场胡同9号

联系电话:0318-5215096

备注:0023

请确保在此日期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3年4月4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衡水市和平东路广场胡同9号衡水银行办公楼会议室

3.方式: 现场开标,每家公司讲标时间为20分钟,述标顺序按照收到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列

八、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衡水银行-官网》、金采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中路6号

联系人:潘硕磊

电  话:18630589137

电子邮箱:hsyhyyglb@126.com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