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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存量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排查清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加强账户管理,促进广大客户合理安排和使用账户资源,以便于我行向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等有关规定,我行将对存量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账户)开展排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个人客户长期不动户:连续3年(含)以上客户未主动发生资金收付活动且账户余额为10元以下(结息除外),未欠我行债务,未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的个人账户,其中社保卡、光伏卡和乡村振兴卡除外。

二、清理时间

2023年5月1日,对符合清理范围的账户进行清理工作。

三、特别提示

(一)我行将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存量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清理工作。如您的账户在上述清理范围内,公告期限届满且未在公告期间进行过账户业务操作,我们将视同您已知悉并同意我行的清理工作。

(二)如您在我行持有清理范围内的账户,请您在5月1日前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我行营业网点进行账户销户。

(三)逾期未激活的账户或未清理的账户,我行将对相应账户采取销户、交易限制或降级等措施。对于被销户清理的账户,销户后账户不可恢复,您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原卡(折)前往我行营业网点办理余额支取。

(四)清理期间,我行不会以短信或电话方式要求个人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转出的操作。

(五)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行客服热线0318-96368或咨询网点工作人员。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