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2023)-15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25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报告
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六条规定,现将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25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报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经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衡水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提案》(分为两笔,分别为2500万元、2500万元,期限均为12个月,年利率均为5.5%)。
本次办理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2500万元,于2023年6 月 26日在衡水银行路北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利率 5.5% ,期限12个月,借款合同号:5262306F1314186 借据号5262306F1314186001。
二、交易对手情况
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本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参股、控股;销售白酒;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法定代表人:刘彦龙,注册地址:衡水市人民东路809号,注册资本:9682万元。
关联关系: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衡水银行15.99%股份、持有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综上认定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此次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贷款的利率按我行公司条线最新授信业务基础定价标准进行定价,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率。
四、交易金额及比例
至5月末,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合计5000万元,占上季资本净额的0.57%,该关联方所在集团客户合计用信余额27249.52万元,占资本净额的3.10%,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交易金额2500万元。
五、经衡水银行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三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的提案》,同意关联方在用信余额符合集中度、大额风险暴露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优于非关联方交易条件下开展业务,并报董事会审批。
经衡水银行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提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1、衡水银行与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两笔25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衡水银行正常授信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衡水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衡水银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衡水银行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衡水银行与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两笔25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衡水银行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