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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银行2024年开门红营销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标段三)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门红营销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标段三)项目,招标人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满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衡水银行开门红营销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标段三)

2、项目编号:HSYH-HQBZB-01-20231120-010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入围数量:5家

5、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文化用品类、办公用品类、体育用品及器材类等。

(2)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根据招标人正式下单订货需求,对衡水市桃城区内机构2日内送达,县域机构3日内送达,所有商品均免费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交付地点:衡水市区及县域网点机构。

(4)本项目为营销物资采购的供应商入围,不对具体物品、数量以及金额做出承诺。

(5)框架协议签订原则:

入围供应商按照每个单品优惠最低的折扣率签订框架协议。

(6)入围后供应商使用原则:

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向入围的供应商发起二次竞价,满足招标人物品质量要求且单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此单品的成交人。

6、质量要求:

(1)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原厂原装产品,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2)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所有商品渠道来源合法合规,有正规授权(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宣传、商标使用等)的代理资格,确保产品授权真实有效,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

7、采购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力、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服务能力。

2、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且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整实施至少1个与招标人本次招标项目相似的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营销物资采购项目案例。

4、具有覆盖衡水市全市的服务能力、固定的服务机构和人员,能够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所有产品。

5、在以往的服务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因任何不良行为或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或转包。

8、被列入本行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

1、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7:00,公示期间可以进行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如有意参加投标,请按要求提交以下证明资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

2、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三证合一(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出具2023年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凭证)。

5、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整实施至少1个与招标人本次招标项目相似的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营销物资采购项目案例。

6、投标人须承诺(格式自拟):

(1)具有覆盖衡水市全市的服务能力、固定的服务机构和人员,能够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所有产品。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因任何不良行为或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招标人的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需求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嫡亲关系。

(4)可以开具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填关联企业情况表)。

8、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单位电子邮箱)。

上述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电子版于2023年10月27日17:00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回复投标人报名邮箱,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投标人资格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行采购项目。

五、文件的发放方式及时间

1、发放方式: PDF格式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发送至投标人单位邮箱,内容以PDF格式文件为准。

2、发放时间:2023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

六、文件的提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采用现场递交方式

2、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00前(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中路6号衡水银行五楼会议室。

请确保在此日期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中路6号衡水银行(和平支行)五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衡水银行官网、金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中路6号衡水银行(和平支行)四楼

联系人:黎东昊 韩雷

电  话:0318-5236908

电子邮箱:hsyhjzcgbgs@163.com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