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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银行 2025年一般关联交易合并披露报告(3季度)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衡水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衡水银行(下称本行)2025年三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

2025年3季度办理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1笔,金额44万元。

(二)存款类一般关联交易

2025年3季度办理关联自然人存款类一般关联交易8笔,合计金额898.81万元。

与衡水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协定存款合同一份,利率为1.95%,无固定期限。

(三)服务类一般关联交易

2025年3季度,本行与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商品供货合同7份,金额47.80万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衡水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张为众,注册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胜利西路1896号1层117房间,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衡水银行15.99%股份、同时持有衡水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93.32%股份。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衡水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认定衡水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衡水银行关联方。

(二)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食品生产,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日用百货销售,珠宝首饰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柜台、摊位出租,粮油仓储服务等。法定代表人:侯书民,注册地址:衡水市胜利西路489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关联关系:衡水吉美超市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侯书民,侯书民与本行董事侯荣芳为姐弟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衡水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认定衡水吉美超市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三、交易概述

(一)三季度办理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

关联自然人办理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业务1笔,金额44万元,期限180个月(2025年9月5日-2040年9月5日),执行利率3.05%。此次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利率按《衡水银行个人业务利率定价指引》定价,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同类业务定价标准。

(二)三季度办理存款类一般关联交易

2025年3季度办理关联自然人存款类一般关联交易8笔,合计金额898.81万元。上述关联方存款利率均按照衡城银办发【2025】42号《关于调整存款挂牌利率的通知》,执行挂牌利率,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同类业务定价标准。

(三)签订协议存款合同1笔

2025年7月7日,衡水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衡水银行富衡支行新建协定存款账户,截至报送之日(9月30日),余额为2620.43万元,签订了协定存款合同,合同编号为FH2025001,利率为1.95%,无固定期限。

(四)三季度办理服务类一般关联交易

根据衡水银行2025年二季度个人金融业务专项活动方案、2025年三季度个人金融业务专项活动方案,衡水银行下辖7家支行分别与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品供货合同7份,金额47.80万元(占上季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

以上商品采购事项,经本行集中采购办公室公开招标及相关部门和支行询价,在不高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商品定价标准的条件下签订商品供货合同。

衡水银行               

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